为进一步增强教师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安全出行行为,年4月20日上午,延安市宝塔区第十幼儿园特邀请交警一大队枣园中队的三位警官与中班、大班的孩子们一起开展了交通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孩子们来到交通十字路口,交警叔叔先让幼儿认识了交通标志牌、标线,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样过马路、如何保护自己等交通安全常识,充分调动了幼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主动性,让幼儿懂得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深刻了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日常参与交通的注意事项与预防措施。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后,交警叔叔带着孩子们亲身体验过马路。如遇汽车驶来,要伸出手臂,掌心向前做停止手势,示意汽车停一停,迅速直线走过。提醒幼儿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养成良好习惯,安全保护自己。在没有红绿灯标志的地方,要过马路时,应站在路边,先看左后看右,看清来往车辆离自己较远后,迅速直线走过。交警叔叔还非常耐心地为孩子们讲解安全常识问题。本次交通安全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了幼儿的交通安全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形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为幼儿园和谐稳定发展构筑一道安全“防火墙”。(撰稿:白媛审稿:康七信)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