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71号)和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延市教人〔〕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年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
二、招聘学科、数量和专业需求
拟招聘农村初中教师58名,农村小学教师名(含小学学前班方向名)。详见附件《年宝塔区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标准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初中、小学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学前班方向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资格与岗位条件。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特岗教师。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或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与拟报岗位需求专业要求相同。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截至年8月31日服务期已满的基层工作者除外)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健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规定要求,能适应宝塔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优先条件。总成绩并列优先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本地生源优先、研究生和师范教育类本科生优先。
6.小学学前班方向需求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美术教育、美术学、绘画、油画、动画、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四、招聘形式及程序
招聘按照公布需求、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补录及签订合同、集中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需求。在陕西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