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教研员招聘

为保证做好全市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指导与服务,结合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研员2名,其中,中学化学1名、中学信息技术1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年延安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教研员岗位计划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6月23日至年6月22日期间出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4.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其中,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生源地不限。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程序实施。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为:

(一)发布公告

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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