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贯彻落实《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及摊贩(以下简称“四小”)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食安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小”综合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许可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总要求和食药总局全面落实“四有两责”的工作要求,力争在“四小”综合整治中建立“四小”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息化管理、快速检验操作规范、技术支撑能力全覆盖;达到从业者知晓率%、符合条件的许可和备案率%、建立监管档案率%;重点对主体资格合格、索证索票齐全、卫生防护有效、工艺流程合规,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制假售假六个方面进行规范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四小”规范化水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辖区“四小”从业者发放《延安市“四小”综合整治告知书》。“四小”综合整治事关广大百姓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四小”从业者应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强化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根据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实行许可制度管理。请所有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从业者尽快到所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品店许可。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要求的将由监管部门予以取缔。
(三)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管理,请所有食品摊贩从业者尽快到当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登记备案。
(四)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相关执法部门将根据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开展专项清查、专项抽检、集中整治等行动,请所有“四小”从业者做好配合工作。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查重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投诉举报
欢迎和鼓励社会公众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属实的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全市统一投诉举报
有关延安市“四小”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及要求详见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特此公告。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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