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批次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年第14号)。本次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8类批次样品,其中批次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检出洗涤剂残留量超标的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1.延安园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枣园分公司使用的口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mg/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2.延安园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枣园分公司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mg/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3.延安安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米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项目不合格,其结果为0.mg/cm2,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中检科测试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4.富县四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餐(饮)具(保温碗),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5.富县四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餐(饮)具(餐盘),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6.富县坤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餐(饮)具(不锈钢碟),1批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由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富县市场监管局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查找原因,消除隐患;对整改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